为了成为英灵我只好在历史里搞事

为了成为英灵我只好在历史里搞事

夜风行

历史 连载中

内容简介

哥们儿,这书妙啊。主角穿成亚瑟了,结果开局发现金光闪闪的剑就是自己的后宫团刀,还召唤了个吵吵闹闹的阿喀琉斯。为了在英灵里杀出条血路,他干脆钻进历史当大佬,玩真的啊。秦始皇?那必须盘他。亚历山大?

第四章 乱世里的新手村

宿醉味儿还是那么冲,我花了好半天才把视线从窗户上挪开,视线所及是一片灰蒙蒙的天,几朵灰白的云慢悠悠地飘着。肚子“咕噜噜”叫唤起来,提醒我昨晚大概是光顾着跟阿喀琉斯掰扯怎么在战国混饭吃了,压根没顾上吃晚饭。

“得,新手村才刚开,就饿死了。”我扯了扯身上皱巴巴的睡衣,这玩意儿估计是我那倒霉催的前世穿剩下的。趿拉着拖鞋就冲向厨房,顺手从水槽里捞了瓶昨夜没喝完的冰美式,拧开塞子,“呲——”的一声,凉气扑面,总算让我混沌的大脑清醒了点。

冰美式顺着喉咙滑下去,带着一股子苦涩劲儿,但确实管用。我顺手在冰箱里翻找,发现只剩下一个半截面包了。得,将就吧。叼着面包,我跌跌撞撞地走到客厅的矮桌旁,坐了下来。刚咬了一口面包,肚子又开始咕咕叫,细想之下,好像这半个面包能供我活不到下一顿饭,除非我再去找点……老本行的东西?

我下意识摸到了手腕,空的。靠,忘了这是现代,我没系统了!我拍了自己大腿一下,疼得我“嘶”了一声。得,看来得先想想怎么活下去。按照书里的设定,我这具身体是某个倒霉蛋的历史学家,在研究亚瑟王传说时出了车祸,灵魂就挂这儿了。然后我就穿越了,对,穿越到了现代一个普通大学生身上,还顺便继承了亚瑟王的名号……

不对啊,亚瑟王那金光闪闪的剑呢?我的后宫团啊!我猛地站起身,在房间里踱了两步,双手在空中比划着拔剑的动作,嘴里还嗷嗷叫:“喝呀!我的库丘林!我的莫德雷德!你们在哪!”

然而,回应我的只有空荡荡的回声和一身冷汗。

“操!”我烦躁地在房间里转了一圈,最后一屁股坐回沙发上,把头埋进沙发靠背里,“我算是明白了,这穿越没带系统,简直等于白穿越!连我的刀都找不到,这怎么在英灵界混?”

脑子里突然闯进一个吵吵闹闹的声音:“我说亚瑟小子,你发什么疯呢?你的刀不就是你自己吗?金光闪闪的,还自带圣剑光环,你不觉得你挺适合当个霸道总裁……哦不,霸道剑客吗?”

我差点被自己口水呛死,抬眼一看,只见一个穿着破烂盔甲、头发乱糟糟的家伙正咧着嘴对我笑,那笑容极度欠揍。

热门评论

新读者
新读者 发表于07小时前

文笔不错。

小说迷
小说迷 发表于43分钟前

好看,追更中。

新读者
新读者 发表于43分钟前

剧情紧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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